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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人員專區

審核人員帳號申請

可申請成為審核人員之受理單位
  • 公所、農會、農業產業團體、農業合作社(場)
  • 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第二條所稱之輔導單位
  • 設立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
  • 設立所在地之本部農糧署當地分署
  • 下載相關追溯範例說明 (PDF)
如您是生產者(農民)、業者等欲申請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者,請按此進入生產者專區

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有效業者

57160
農民
103
農業產銷班
50
農場
226
農民團體
18
農業產業團體
67
農業企業機構
66
糧食經營業者
2
專案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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