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核人員專區
審核人員帳號申請
可申請成為審核人員之受理單位
- 公所、農會、農業產業團體、農業合作社(場)
- 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第二條所稱之輔導單位
- 設立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
- 設立所在地之本部農糧署當地分署 相關追溯範例說明
NEWS 最新消息
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有效業者

55029
農民
農民

101
農業產銷班
農業產銷班

48
農場
農場

218
農民團體
農民團體

16
農業產業團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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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
農業企業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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糧食經營業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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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專案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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